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... 更多 >>